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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主办的“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教学改革”研讨会顺利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3 阅读数:

2022年10月15日下午,由77779193永利官网联合国内在法学教育方面的知名高校与研究机构成立的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成功举办了“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教学改革”大型研讨会。77779193永利官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与研究机构,70余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成了诸多共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开幕式与致辞

开幕式由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主任、77779193永利官网77779193永利官网李永军教授主持。李永军教授首先向参与本次会议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与感谢,表示在民法学界各位同仁的大力支持下,“民法虚拟教研室”必将成为中国民法学课程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平台。随后,四位嘉宾先后致辞。

(李永军教授主持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以“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为题发表了演讲。他指出,在《民法典》颁布和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范式已经从“以外国的民法理论为依据”转向了“以中国《民法典》为依据”。只有以《民法典》为研究对象,民法学界才能形成基本共识。他认为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守正创新,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第一,要以民法典的体例为依据构建民法学的知识体系;第二,要以民法典的主线特征为重心构建民法学的知识体系;第三,要以民法学的内容特征作为民法学的研究重心;第四,要以民法典的人文关怀和价值构建民法学的价值体系;第五,要以民法典时代特征为基础引领民法学研究的未来发展。

(王利明会长致辞)

77779193永利官网副校长常保国教授代表学校热烈欢迎与会专家参加教育部“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活动,向77779193永利官网民法研究所表示祝贺。他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寄予厚望,认为法大的民法教研团队在民法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育人模式等方面均有深厚的积淀,他期待在民法学科同仁的支持下,法大的民法教学团队一定能够将虚拟教研室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可推广的重大教改成果。

(常保国副校长致辞)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代表北大法学院、民诉法学界对“民法虚拟教研室”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在致辞中指出这样一种新的教学形式具有三方面的意义:第一,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第二,满足了教学多样化的需求;第三,集中了多人的智慧。他相信,“民法虚拟教研室”对推动民法学教学的开展乃至全国法学教育的开展均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潘剑锋院长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轶教授指出,虚拟教研室的目标和法学人才培养效果的标准是分不开的。就本科生而言,评价的标准应是他对某一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就硕士生而言,评价的标准应是他对自己所在专业领域学术体系的掌握程度;就博士生而言,评价的标准则是他对该专业领域的学术体系有无自己的贡献。最后,王轶副校长祝愿“民法虚拟教研室”能够在推动学术体系的繁荣和知识体系的形成方面做出独特的贡献。

(王轶副校长致辞)

二、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由77779193永利官网教务处处长汪海燕教授主持。汪海燕处长介绍了“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重要意义,随后李永军教授宣读了“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副主任”名单(见文末附件):

(汪海燕处长主持)

聘任仪式结束后,与会嘉宾在线上合影留念。

(线上集体合影[部分])

三、第一单元

研讨会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教学改革”,由77779193永利官网77779193永利官网院长于飞教授主持。

(于飞院长主持)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陈小君教授主要谈了三个问题。第一,她强调虚拟教研室的教学改革目标仍是人才培养;第二,她认为在民法典时代、信息化时代和疫情时代这三大新背景下应当转换思维模式;第三,她主张建立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即“降维打击模式”或“升维获取思维”,这一模式包括逐一递进的六个层面:环境层面、行为层面、能力层面、价值层面、角色层面和精神层面。

(陈小君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77779193永利官网民商法学院谭启平教授提出了自己在民法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分别为“民事立法和民法学基础理论之间的关系”“民法教学与课程思政的关系”“民法学的课堂教学与学生实践的关系”“民法学的课程设置与其他课程的关系”“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的关系”“马工程教材应如何使用”以及“青年教师的水平应如何提升”。他希望李永军教授领导的“民法虚拟教研室”能够在以上各方面有所作为,进而帮助西部法学院校提升民法教学的水平。

(谭启平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提出,他赞同在民法典时代我国民法学的研究与教学应当从“照着讲”过渡到“接着讲”的观点。为此,他认为应当做到以下两点:第一,要保持民法知识体系的底色,即坚持以德国的潘德克顿体系作为课程设置的依据;第二,更要彰显中国民法知识体系的特色,即中国民法典体例的特色、概念上的特色和制度上的特色。

(温世扬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着重探讨了“民法典生效后,民法学课程应如何设置?以及设置之后教学的大体内容应如何安排”的问题。他的具体观点是:第一,人格权编不应单独开设一门课程,而应当在民法总论课程中讲授,但必须给予足够的课时量;第二,尽管《民法典》不设债编,但仍应开设债权法这门课程;第三,民法总论课程应当与商法课程相契合。

(刘凯湘教授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就三个关键词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是“教学改革”,第二是“民法典时代”,第三是“虚拟教研室”。他认为,在信息爆炸、学术空前活跃的时代背景下,传统意义上的老师已经失去了优势,因此,如何利用虚拟教研室来弥补线下教学的不足就成了理应思考的问题。此外,他建议应当在民法典实施后建立体系化思维和解释论框架。

(姚辉教授发言)

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希望“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能够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引领作用,二是补充作用。就前者而言,“民法虚拟教研室”不仅要传授民法知识体系,更要培育法律智慧,即讲清楚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民法制度的问题意识;第二, 民法制度所追求的理念;第三,民法的技术构成;第四,民法的体系;第五,民法制度的历史;第六,其他国家的智慧;第七,民法制度在实践中的效果如何。就后者而言,“民法虚拟教研室”应当对线下教学无法实现的内容加以弥补。

(蔡立东副校长发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研究员为民法学课程的设置提出了建议,他主张应当增设合同审查这类实务型课程。他认为合同制作与审查在实践中是十分重要的,不应被教学所忽视。

(谢鸿飞研究员发言)

四、第二单元

研讨会的第二单元为“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建设”,由77779193永利官网77779193永利官网民法研究所所长刘家安教授主持。

(刘家安教授主持)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对“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立意要高,即应在中国民法课程的教学方法方面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二是方向要明,即一方面需尊重法规范,另一方面则应坚持“教研室”而非“精品课程”的定位;三是要务实推进,即应当好好思考未来的成果形式,并发挥虚拟教研室对广大民法教师的培训作用。

(曹险峰副院长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结合人大法学院“法学专业虚拟教研室”的经验为“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应当构建核心的备课团队;第二,应当建立配套的数据库;第三,教研室的老师应当尽量减少学术观点上的差异,以便为本科生传授为学界所共识的民法知识体系。

(高圣平教授发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认为,在虚拟教研室的建设过程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是教学团队,二是教学内容,三是教学评价,并且着重分析了教学评价的问题。他建议,除了以往常用的“总结性评价”(例如期末考试),还应当引入“形成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这两种新的评价形式,这样才能够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进行监控,进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民法知识。

(高飞院长发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就“如何利用网络的力量来促进民法教学”这一问题表达了看法。他认为,从较浅的层次看,应当首先搭建起网络虚拟平台,并将各大院校的民法课程上传;在这之后则应当利用法大的优势将该平台变为流动化、活跃化,使得其他院校的老师也能够借助该平台在线上课,此外该平台还将解决一些学生选课难的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建议“民法虚拟教研室”应当做好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并表示贸大法学院的民法老师们也会踊跃参与进来。

(梅夏英教授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指出“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意义在于提升全国民法教学的水平。他相信有着优秀民法教师团队的法大能够做好教研室的建设,并期待在将来可以用上虚拟平台上的课件、案例和数据库等。最后,他还分享了自己在清华大学开设线上债法课程的经验。

(王洪亮教授发言)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认为虚拟教研室能够以技术性手段更好地解决教学中的问题,例如可以增强学生的现实感。因此应当加强技术人员和法律人之间的合作,打造出更多的虚拟产品,以提升民法学的教学质量。

(叶金强院长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志杰教授认为,“民法虚拟教研室”的功能主要是补充性的,它不能取代传统的教学形式。他还提到,在建设这一教研室的过程中,法大应当起到引领作用。此外,他主张民法课程不应完全按照中国《民法典》的体例,而应借鉴德国潘德克顿的体系来开设。

(袁治杰教授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家勇教授首先就虚拟教研室的定位作出了澄清,他强调该教研室并非直接针对学生,而是针对老师的。质言之,对于全国各地的法学老师来说,虚拟教研室是一个能够打破时空限制的交流平台。接着,他表达了自己在主持“案例研习虚拟教研室”过程中的几个困惑。第一个困惑是如何统一中国民法学的教学内容,第二个困惑是如何交流教学方法,第三个困惑是如何激发虚拟教研室老师的公益心。他坦言,第三个问题是最紧要的,只有协调好公益和私益之间的关系,虚拟教研室才不会形同“虚设”。

(张家勇教授发言)

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提出了三个将来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如何让虚拟服务于现实”,二是“如何让超豪华的教学团队服务于优秀的学生”,三是“如何在统一当中实现个性”。他希望法大能够在虚拟教研室的建设上“先富带动后富”,让山东大学也可以跟着实现“共同富裕”。

(张平华教授发言)

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期待“民法虚拟教研室”能够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作用,第一是使各法学院校就民法课程的设置达成共识,第二是发挥法大教学的优势,把鉴定式案例教学的经验推广开来,以便其他法学院校的老师们学习。

(方新军院长发言)

最后,其余的与会嘉宾也就这两个单元的主题进行了自由讨论。

五、闭幕式

闭幕式由刘家安教授主持,李永军教授致辞。李永军教授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在百忙之中拨冗参加会议,提供真知灼见。接着再次强调了虚拟教研室的作用,即这是老师们进行教学研究的平台,而非针对学生的教学平台。虚拟教研室的主体应当是全国所有兄弟院校的民法教研室,而不仅仅是法大的民法教研室。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将会为发掘、凝聚、总结国内民法教师教学的智慧与经验、共同携手不断提升我国民法学的教学水平与质量提供优质平台。最后,李永军教授提出了虚拟教研室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如就债法课程的设置问题和鉴定式教学的问题展开全国性的、有针对性的研讨。此次会议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落幕。


附件:

一、“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一)主任

王利明教授

(二)副主任

陈小君教授、谭启平教授

(三)委员

潘剑锋教授、刘凯湘教授、房绍坤教授、温世扬教授、姚辉教授、马新彦教授、王轶教授、蔡立东教授、谢鸿飞教授

二、“中国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副主任名单

高圣平教授、王洪亮教授、金可可教授、叶金强教授、方新军教授、于飞教授、刘家安教授、席志国教授、易军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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