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师,您好!今早在沙河校区上第三节课期间手机上突然有刘瑛和建中的呼入号码,因讲课过程不能接电话,便没有多想就短信回复“抱歉,现在不方便接电话。”及至近12点下课联系时,方知您驾鹤仙逝了。我惊愕万分,到现在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不相信这是真的。6天前还与您小聚,您象往常一样为每个人准备了消毒纸巾,为每个人点了口味适宜的美味菜肴,您体贴地带来预先冰镇好的喜力啤酒……闲谈中段主席回顾了科技法的发展历程和您的贡献,与您和家福老师一起创办中国科技法学会的辉煌成就,您与家福老师一起作为创始副会长,做出的艰巨努力和巨大付出;谈到您的技术合同法制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法大至今的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大奖,还有您参与起草的《技术合同法》被全文搬进《合同法》,后又被全文搬进《民法典》;也谈到面对美国的科技战、关键技术卡脖子的局面,科技法如何作为;谈到请段主席揭秘九十年代初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达成的成功经验及对今天的借鉴。其间,您一直精神愉悦,思维活跃,相谈甚欢。问到您的身体,您一如既往地告诉大家一切指标正常,基本不吃什么药,除漆关节滑膜炎稍微影响行走外(走远路要坐轮椅),没有什么不适,并邀请我们过几天去您刚安顿好的亦庄养老公寓去参观,让大家放心。您是准备好好的安静的养老的,并作了周密的考虑和安排的,我们也约好了中秋节之前去养老公寓参观看望的,您怎么突然就走了呢?您是从来不爽约的呀!有变化都会提前安排好的!怎么这一次就例外了呢?您是放心不下师母,追逐对师母的挚爱,要一如既往地去照顾她吗?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说这是您的福报,在身体一直很好的情况下突然离开了,没受什么罪,也没有难为子女,更没有麻烦学生。可我们是多么希望您好好地麻烦我们做学生的呀!可现在一切都变为乌有了……
我与徐老师于1987年5月结识,这一年我本科要从山大法律系毕业,到法大参加研究生面试,虽然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符合要求,但因为招生指标有限,不能直接录取为法大研究生,在已经临近招生尾声的情况下,徐老师想尽办法,最终通过与矿大联合委托培养方式,得以到法大学习,最终取得法大经济法学硕士学位,之后到矿大北京工作,开启了人生新阶段。您当时对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关照有加,我时刻铭记在心,也塑造了我工作以后对青年学生的态度,那就是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成长成才。
读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期间,有几件事虽历经三十三年,但至今记忆犹新。1987年11月份,徐老师在教学主楼进行技术合同法讲座,声如洪钟,响彻半个教学楼,从始至终,只借助技术合同法条文,把整个技术合同法的立法过程、精神实质、重点内容、争议问题、难点等,条分缕析,一气呵成,讲了一上午。当时没有现成的教材、资料,讲座前恩师为每位同学准备了一本技术合同法条文。当时,深为恩师的学识、记忆力、精力体力和对学生心细周到所折服。在学术研究上,恩师鼓励学生们自由探索,不要为已有学术观点和权威所束缚,提倡学术平等,鼓励辩论争论。强调论文选题和研究要结合中国实际,解决中国现实问题。我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是技术合同的标的和标的技术研究,试图论证技术成果的权利是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成果本身是可分离的。在研究过程中,恩师要求要进行实地调查,并亲自请国家科委的王汉坡同志帮忙协调辽宁省科技厅同志给课题调研提供方便。通过约两周的调研,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论文写作打下良好基础,并顺利地完成了论文,通过答辩。这种着重解决中国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学风一直指导着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工作几年后,1995年9月又有幸成为徐老师的博士生,更进一步感受到导师为提携年青人做了大量的人梯工作。在导师的领导、推动和多方筹集经费之下,举办了多次海峡两岸经济法学研究论坛年会、中德金融法理论和实践交流年会,学术研究和交流氛围异常浓厚;出版经济法论丛,出版经济法学文集。在徐老师的指导下,我出版了《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属于文集的前几本吧,徐老师作了序。同时,我还参与了徐老师主编的好几部教材的部分章节的编撰工作,如《经济法概论》(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合同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等。《经济法概论》不断修订出到第八版,发行量很大,深受一部分老师学生的欢迎。
现在算起来,这些也都是大约二十年前的事了,但恍如昨日的事情。徐杰老师把我带上教学研究之路,并不断创造成长发展的条件。只是弟子愚钝,虽很努力,也没有达到老师期望的高度,没有取得老师期望的成就。但老师从来也没有嫌弃,一直不断地交往,情同父子。只是这样的交往今天却突然要断了,今后只能通过一点一点的回忆记录来缅怀恩师了!呜呼哀哉!
三叩首!愿徐老师和师母安息!!!
殷召良
1995级77779193永利官网经济法学博士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院长
2020年9月23日夜